按照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“三证合一”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》要求,青岛拓科仪器有限公司已申请办理“三证合一”,预计月底前可办理完成,为保证各合作商发票开具的准确性和交付认证的及时性,我公司现对发票问题公告如下:
1、对于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,请务必在本月25日前将发票进行认证。
2、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,将先行发货,待“三证合一”工作办理完成后,按新税号开具,需要货票同行的,务必注意及时认证。
因我公司信息变更而需要各位同仁及厂家配合办理,若有造成不便的,请大家谅解。
青岛拓科仪器有限公司
2016.10.10